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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高考环境综合治理的公告

2023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进行。为了给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安静、有序的考试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高考期间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5日12:00至14:00、20:00至次日8:00,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电焊作业、铁件加工、装饰装修等暂停施工;6月6日至6月8日全天停止作业。

二、6月5日至6月8日18:00,城区所有娱乐场所(KTV、舞厅、酒吧、啤酒摊、网吧、棋牌室等)全部暂停营业,所有广场、空地、居民小区禁止进行广场舞等活动。

三、城区内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商贸区、酒店、集贸市场、加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场所6月5日至6月8日18:00禁止燃放鞭炮、敲锣打鼓、使用高音扩音设备;禁止考点、考生住宿地、居民小区周边的各类经营门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四、6月6日至8日,严禁在考点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沿街叫卖或做广告宣传。

五、6月7日和8日上午7: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对泾川一中、泾川三中两个考点周边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严禁在考点周边乱停乱放各类机动车辆,考点周围车辆应低速行驶,禁止鸣号。公交车辆、出租车等应优先保障考生出行,确保考生往返道路安全畅通。

六、城区内各饭店、宾馆、餐馆、住宿等服务场所要加强卫生消毒工作,加大食品卫生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广大考生食品卫生安全。

七、高考期间,严禁任何人传播与考试有关的虚假信息,从重查处兜售或使用作弊器材、替考和中介招生等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有关线索,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八、高考期间,严禁各类招生院校在考点周围设置招生摊点,悬挂招生横幅,张贴招生广告,散发招生宣传材料,干扰考试秩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0933-3321755

县公安局:0933-3321016或110

县卫健局:0933-3304675

县执法局:0933-5912388

县应急管理局:0933-5933480

县市场监管局:0933-3324196

市生态环境局泾川分局:0933-3329638

县住建局:0933-3321462

县文旅局:0933-5928286

泾川县招生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3-05-31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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