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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关于紧急寻找风险人员的公告

2022年8月28日,泾川县疾控中心接到平凉市疾控中心推送河南省防控办转派阳性感染者杨某宏轨迹协查函,其中涉及我县的涉疫场所为泾川高速公路服务区。目前,涉疫场所已落实消杀,部分密接者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阳性人员杨某宏在泾川高速公路服务区轨迹如下:

杨某宏于8月26日15:00至19:00左右在泾川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南侧,西安方向)停留,期间曾到泾川服务区给车辆加油、上卫生间,到同海旺杨彦亮餐厅就餐、购买牛肉,到静宁谢家烧鸡店买烧鸡。

请以上时间段去过以上场所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泾川县疾控中心、泾川县防控办报告,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请8月26日19:00至8月28日14:00去过泾川高速公路服务区(包括高速公路南侧和北侧服务区)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泾川县疾控中心或所在乡镇(城市社区)报告,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请报告时说明去该涉疫场所的具体时间段。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8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2-08-29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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