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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中小学寒假的通知

各中学、教育办,县直各校(园):

现将2020-2021学年中小学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寒假放假时间。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甘教基〔2008〕31号)和《平凉市教育局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寒假的通知》(平市教基〔2020〕17号)文件规定,我县2020-2021学年中小学(含幼儿园、县职教中心、县特教学校)寒假时间安排为:自2021年1月10日(星期日)开始,2月28日(星期日)所有中小学收假并报到注册,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放假和收假时间不得调整,各学校要据此安排好放假及下学期开学的有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规范办学行为规定。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甘教明电〔2013〕5号)中补课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在寒假补课或参加各种校内外的文化课辅导活动;高三年级确需补课,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组织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天数。各中小学校在安排放假工作时,要对全体教师集中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严禁在职教师收费补课或参与社会机构补课;落实中小学减负规定,除寒假作业外,不得给学生另行布置其他作业,提倡给学生布置劳动、体育、美育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类作业。

三、持续抓实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大走访”活动,并主动开展留守儿童、残疾和家庭困难学生的关爱送温暖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深入巩固冲刺清零成果,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与村委、乡镇政府共同做好疑似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和适龄学段青少年未在学籍系统注册的核查工作,确保控辍保学工作精准到每一名适龄学段少年儿童。寒假期间,要针对上学期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家访和劝返工作,防止开学后辍学。

四、认真开展教师校本培训。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前要认真扎实开展教师校本培训,要立足校情、教情确定培训主题,培训不少于24学时。中小学校要将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纳入培训;高中阶段学校要将《中国高考评价体系》和《中国高考评价体系说明》纳入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纳入培训。各学校1月9日前要将培训方案各培训工作总结报局教育培训中心备案。教育培训中心将对学校教师校本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培训不扎实不认真、培训学时落实不到位的学校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安排补课。

五、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防火、防盗,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严格落实24小时校长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放假前要集中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和防疫教育,通过召开家长会或告家长书等形式,指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的教育管理,不到国家明令禁止的场所和疫情中高风险区,不参加有悖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各类活动,确保子女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六、认真落实假期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泾川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泾教发〔2020〕465号)文件要求,落实好师生寒假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师生假期要减少出行,做到非必须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提前向学校报备,并审慎评估出行风险,谨慎选择出行线路,坚决不允许出行中、高风险区和境外;因特殊原因需出行中高风险区的师生出行前要向所在学校和学校所在社区、住址所属社区报备,要提前(2月13日前)返泾,依规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后返校复课。

泾川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25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0-12-26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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