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9日,从甘肃省泾川县来银川打工的刘某,闲来无事,便来到火车站附近一家录像厅看录像。其间,他遇到一名新疆籍男青年。2人相约当晚一同到工地上“抬”东西,该青年答应“抬”一次就给刘某100元钱。3月20日凌晨1时许,2人来到某施工工地,翻墙窜至塔吊及正在修建的办公楼内,盗得221.8米电缆线和22米塔吊电缆线。随后,2人将电缆线拉至上海西路一处荒地开始烧电缆线的外皮。此时,杨某从此处路过,见此情形,杨某称:“我帮你们出手这些东西。”在收取新疆籍青年200元钱后,杨某帮2人烧电缆线外皮,并将烧掉外皮的电缆线装好背到公路上,就在其拦车准备销赃时,被出租车司机识破后报警,刘某及杨某被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