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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灌水]保险单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楼
寒意初冬 发表于:2018/7/6 12:16:48
 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既然协商不成,走到诉讼离婚这一步,首先就得掌握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法院判决的依据,也是调解阶段决定谈判策略的基础。就很有必要请安阳离婚律师来做辩护等调解工作。了解法律规定,才能做出预判,才能大致了解哪些自己的法定权益,哪些是可以争取的利益,了解对方的要求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过分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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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因此,较合理的作法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因此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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