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叫杜小琴,原为县棉纺厂职工,因患多发性肌炎长年患病在家,曾在西安\石家庄等地住院治疗,为了治疗高债垒垒,姐夫以前系县邮政局职工,现也下岗在家,家里还有上中学的一个孩子,现在家里无1分钱的收入,好在今年街道办事处办了低保,每月180元生活费,现只能靠此微薄的收入来维持生计,姐姐由于病在生活上不能自理,连睡觉\上厕所\洗脸梳头都成困难,但是棉纺厂在改制对我姐一点说法也没有,就连区区1000元的买断生活费也被人挪用,曾找厂长\找经委\找劳保局\找妇联\找残联都无人管,请问该谁管这个事?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形势下谁来关心他们一家人的生活?